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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判处台湾间谍案

2000-07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三起台湾间谍案作出一审判决,杨铭中、姚嘉珍、张玮三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死缓、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15年。

杨铭中、姚嘉珍(女)、张玮(女),均系台湾“国防部”军事情报局间谍。他们分别受台湾情报机关派遣,先后潜回北京、上海等地,从事窃取国家政治、经济和军事机密的间谍活动,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。
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三案分别进行了审理,以间谍罪判处杨铭中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处姚嘉珍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处张玮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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